想必许多小伙伴在注册商标时候都遇到过被驳回的情况,那么小伙伴就会问了为什么我的商标就被驳回,其他人的就可以呢?下面大连商标注册小编就给大家分析一下原因。
1、审查员的主观倾向
因为商标都是由人来进行审查的,所以商标审查员的主观倾向会决定该商标是否被驳回。
不过,商标审查员还是很专业的,一般来说都能客观公正的审查商标。
2、商标近似
新申请商标不能与该商标所处的商品或服务分类中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如果两个商标在字形、读音、含义、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整体结构、立体形状、颜色组合等方面近似,容易让人产生误认或混淆的,一般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
3、商标含有通用名称
根据《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的标志是不能注册为商标的。
所以,诸如:U盘、酒店、洗衣机、啤酒等都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
4、商标缺乏显著性
新申请商标如果过于简单,比如:字数较少、使用简单线条、使用简单几何图形等,审查员会认为该商标缺乏显著性,不具备可识别性和区分性,会驳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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